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吴诗荣发布时间:2021-05-17浏览次数:2323

全院师生: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和《2277con太阳能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028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者应当为我校2018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新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初步创新创业能力及较好素质,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和实验方法的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研究和实验、撰写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工作。

(二)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探索性、学术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与社会、生产、科研等实际相结合。

(二)“大创项目”原则上以团队申报,每个申报项目须指定负责人1名。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由负责人向所在学院申报,团队最多5人,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负责人向校团委(创业学院)申报。

(三)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不得交叉申报,即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三个及以上“大创项目”。已申报2020年“大创项目”或所申报的2019年“大创项目”验收不合格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近两年来在“挑战杯”、“博文杯”等科研项目中担任主持人且未结项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申报。

(四)申报项目时必须作好实施规划。已立项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放弃终止。确有特殊原因申请放弃终止的项目不得作为推免及各项评优时的加分条件。

(五)项目指导教师必须为我校专业教师。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指定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凡所指导的2019年项目有无故终止或验收不合格记录的,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跨学科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

(六)“大创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必须完成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七)各学院在推荐评审时,要求各申报项目组作出相应承诺,无特殊情况必须报名参加“互联网+”大赛,且项目进行中不得终止项目的实施。学校今后将强化对“大创项目”的参赛率、结项效果等指标考核,并将其作为下一年度“大创项目”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资助经费

(一)国家级项目,资助经费为2万元/项。

(二)省级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项。学院推荐项目数14个。

(三)校级项目学校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学院推荐项目数11个。

(四)资助经费由教务部统筹管理。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质量,今年国家级项目指标不再提前分配到学院,将从学院上报的优秀省级项目中通过校级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四、申报程序

本年度“大创项目”采用网上申报,服务网站为:“学生网上事务大厅”(http://a.zuel.edu.cn/)。各阶段时间安排为:

(一)517日-62日,项目申报阶段。由学生自由组合项目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确定项目后,由负责人线上填报项目信息。

(二)62日—610日,项目审核阶段。学院在线上为每个项目安排专家评审,组织答辩。最终确定推荐省、校级立项项目并按成绩排序,学院予以公示。

(三)610日-620日,项目终审阶段。学校将组织“大创项目”专家对学院上报的优秀省级项目进行校级评审,择优确定30项国家级项目。项目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发文公布。

联系方式:学院  8838 6795 郭老师、吴老师

          学校  8838 5033 王老师、刘老师

附件1:《2277con太阳能集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x

 

                                                                                          学院本科教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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