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6浏览次数:183

全校各单位:
  近日收到武汉市委宣传部的通知:2015年度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已经开始申报,现转发相关文件精神,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武汉市第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注重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
  二、研究重点
  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主线,围绕幸福武汉、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建设,加强对武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着力破解武汉全面深化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武汉法治城市建设、创新驱动发展以及文化发展等前沿问题,调动青年理论骨干的积极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使用效益。
  三、课题设置
  基金项目课题采取后期资助,项目选题以《课题指南》(附件1)为依据,原则上不偏离指南范围。研究成果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实证性、现实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提高服务科学决策的水平。今年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发表、出版的优秀学术成果(包括优秀论文、学术专著、研究报告等),还将对重点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优秀研究成果予以奖励。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为引导青年人才关注武汉社科研究,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也可申报。申请人必须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组成员应吸收从事与课题相关的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须已经完成,并且是尚未发表、未出版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社科基金项目一般在当年完成。
  3、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申报参评时,必须依据项目成果提供两篇内容不同的《成果要报》,字数在3000—5000字,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4、申报成果须由二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5、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有关事项
  1、本《课题指南》(附件1)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参照《课题指南》设计具体题目。申报课题要坚持学理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突出对策建议的现实针对性。
  2、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市社科办将取消申报资格。
  3、市社科办将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初评、终评、公示、复核审批等程序确定资助课题。
  4、市社科基金项目年度课题指南发布后一月内,各单位将本年度课题申报计划报市社科办备案。
  六、我校申报要求
  1、应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规划办)要求,请我校拟申报者认真参考《课题指南》(附件1),于2015年6月19日前,先将拟申报课题之题目报给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各学院汇总填报《2015年度武汉市社科基金申报汇总表》(附件3)后报给科研部,由科研部汇总报市委宣传部。
  2、接到市委宣传部通知后,学校科研部即通知申报者,于2015年9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科研部。申报材料要求:(1)《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2)提交合格的申报成果一式四份,(3)《成果要报》(两份)各一式四份,所有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由各学院集中提交科研部,由科研部汇总后报出。


附件:课题指南、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