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统计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6浏览次数:207

各教学单位:
    为了规范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管理,应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高校必须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要求各学院利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http://211.69.173.67/labsys/)平台统计实验教学执行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应用步骤
    (1)登录用户名:
    任课教师、系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登录该系统的初始用户名为各自工号,密码为:123456,登录后自行修改用户名和密码。
    (2)任课教师登录操作:
    任课教师进入系统后,按如下路径申报实验教学计划:
    ①进入“实验管理”→“教学计划申报”中,点击“制订计划”进入“填写教学计划申报表”页面;
    ②选择“实验班级类别(课堂为选修课,行政为必修课)、开课院系”,然后点击“下一步”,再选择“专业(选填)、课程名称、实验班级”后点击“保存”后,再选择项目;
    ③点击添加项目,默认为当前管理学院的项目,也可查询其他学院项目后,在选择添加;然后再选择该实验项目对应的“实验用房”、“实验班级”、“授课教师”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实验的时间段,最后点击“确定”保存。
    (3)审核操作:(进入系统后,在“实验管理”-“教学计划申报”中)
    系主任进行一级审核;
    所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进行二级审核;
    教学秘书进行三级审核;
    教务部四级最终确认审核。
    四审通过后,则申报计划成立。
    学院教学秘书进入系统后在“教学计划查看”中打印出《2277con太阳能集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
    申报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公司技术部,电话:87213435-23 汪工,公司技术咨询QQ热线: 645236018  274009875
教    务部咨询电话:88385033
    2、本学期实验教学执行计划统计上报时间
    (1)请各位任课教师于9月18日前完成实验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
    (2)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9月20日前将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学院章后的《2277con太阳能集团2012-2013学年第2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统计表》纸质报表交教务部实践办。

                    教  务  部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